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6月9日讯 6月2日,武汉专员办收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推进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的督导方案〉的通知》后,副专员孟广芹立即组织濒管处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传达学习,第一时间向湖北省林业局调度了全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决定》,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退出处置工作最新情况,并于6月4日赴武汉市开展了现场督导。
目前,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严格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省林业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湖北省林业局、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退出处置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在7月底前全面完成整个退出处置工作。
根据国家林草局督导方案的要求,督导组将自本周起对湖北省其他市州开展全面督导。(卢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