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江西省林业科普基地建设与管理,2022年12月底,由省林业局联合省科技厅、省科协共同制定的《江西林业科普基地管理办法》正式印发。
《办法》共设五章、21条,规定了林业科普基地的范围、类型、申报条件和程序,以及运行与日常管理等内容。林业科普基地主要依托森林、湿地、草地、沙地、自然保护地及野生动植物等林业资源建设,分为自然保护地类、场馆场所类、科教推广类、信息传媒类、其他类等5个类型,不同类别的科普基地需满足相应条件要求才能申报,经过评审后予以公示、命名。
《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以及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的有效抓手,有助于发挥各类林业科普场所的专业化优势,创作林业科普作品,面向公众开展自然教育,传播林业科技和生态文化、宣传林业生态治理和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建设成果。(熊晓兰)
来源:江西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