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12月28日讯 12月16日,江西省林业局印发《江西省森林经营管理单位半专业扑火队建设意见》,规范全省森林经营管理单位的半专业扑火队建设,提升森林经营管理单位的森林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置能力。
《意见》明确,有森林防火任务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垦殖场、苗圃基地等森林经营管理单位,应根据全省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和森林经营单位的经营范围,建立不同规模的半专业队,并通过2年建设,于2022年底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意见》要求,半专业队应建立完善指挥调度机制、日常履职制度、值班值守制度、教育训练制度、火情处置演练制度、火情处置流程和考评奖惩制度,并配备值班室、物资储备库等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必要的车辆、通信指挥器材、基本灭火机具装备、个人防护装备及宣传教育设备,满足森林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置需要。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县(区)人民政府组建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主要承担处置森林火灾、执行抗洪抢险等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意见》明确的半专业队主要承担森林经营管理单位的森林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置工作,必要时由县级林业部门统一指挥调度,执行大型的防火宣传、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早期火情处置等相关任务。(薛慧敏)
来源:江西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