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11月9日讯 一直以来,广东省林业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草局工作部署,认真谋划推进林长制工作。2019年8月,省林业局印发《广东省林长制试点工作方案》,选定增城、翁源、平远和化州作为林长制试点单位。2020年7月,省林业局在翁源县组织召开了林长制试点工作推进会,及时总结林长制试点工作成绩和经验,谋划部署下一阶段林长制试点工作任务。
一年多以来,各试点单位因地制宜、上下联动,创造出一系列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在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林长制,森林资源培育管护水平全面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
一是构建县、镇、村三级或县、镇、村、组四级林长体系,落实“一长两员”的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架构。共设立各级林长、林管员、护林员5700多人。
二是健全管理机构,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县、镇级林长制办公室并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相继出台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或意见,并制定林长会议、督查、考核、执纪问责、信息公开等配套制度。
四是落实经费保障,各试点单位积极争取财政支持,2020年已落实各级财政资金2480万元。
五是搭建管理平台,统筹整合现有林业数据资源,积极搭建林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为林长制工作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
下一步,广东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林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在系统总结县级林长制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林长制,拟订全省推行林长制的工作方案,构建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体系,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及保障措施,深入开展林长制信息化建设工作。(陈日强)
来源:广东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