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出于对健康的追求,还是对后代的保护,守护绿水青山已成为共识。9月29日召开的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绿满齐鲁·美丽山东”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意见》,山东将广泛深入开展“绿满齐鲁·美丽山东”国土绿化行动。
按照部署,五大政策机制将为齐鲁大地“拥抱森林”保驾护航。其中不乏对林木种植等所得依法依规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探索开展政府向社会主体购买国土绿化等林业服务等实打实的“真金白银”激励举措。
▲政策扶持机制:对家庭林场、种植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等造林经营主体给予补贴倾斜。对林木种植等所得,依法依规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发放的林权抵押贷款,符合涉农贷款优惠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企业购买林业碳汇及捐资造林的支出,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条件的,准予按规定税前扣除。落实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政策,逐步增加政策性保险品种。
▲投入保障机制:支持担保机构开展国土绿化贷款担保业务,各级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林业信贷担保业务。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林业特点的信贷产品,适当降低贷款门槛,提高抵押贷款比例,延长贷款期限。对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造林的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支持。加强林业碳汇计量工作,推进林业碳汇交易,拓展造林融资渠道。
▲生产经营机制:积极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推动林地经营权交易市场建设,支持农户通过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开展林权流转。探索开展政府向社会主体购买国土绿化、经营管护等林业服务,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就地转为护林员。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类经营主体营造的森林和林木,可自愿向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办理林木相关权证,用于抵押贷款、流转、入股等。对参与荒山绿化的经营主体,可享受国家和省有关扶持政策。
▲社会参与机制:完善“谁破坏谁治理”责任机制,同步推进公路、铁路、水利、电力等工程建设的创面植被恢复。建立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绿化监督制度,工程主管部门要监管绿化和植被恢复情况。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探索建立多样化义务植树基地,推广村企结合、单位联合、军民共建等植树模式。
▲绿化成果管护机制:严格落实森林、林地等生态红线制度、森林林木采伐审批制度、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林地占用征收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林地逆转。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建设。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控减灾,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实施重点林业有害生物专项治理工程。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记者 王川 袁涛 李兆辉)
按照部署,五大政策机制将为齐鲁大地“拥抱森林”保驾护航。其中不乏对林木种植等所得依法依规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探索开展政府向社会主体购买国土绿化等林业服务等实打实的“真金白银”激励举措。
▲政策扶持机制:对家庭林场、种植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等造林经营主体给予补贴倾斜。对林木种植等所得,依法依规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发放的林权抵押贷款,符合涉农贷款优惠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企业购买林业碳汇及捐资造林的支出,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条件的,准予按规定税前扣除。落实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政策,逐步增加政策性保险品种。
▲投入保障机制:支持担保机构开展国土绿化贷款担保业务,各级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林业信贷担保业务。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林业特点的信贷产品,适当降低贷款门槛,提高抵押贷款比例,延长贷款期限。对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造林的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支持。加强林业碳汇计量工作,推进林业碳汇交易,拓展造林融资渠道。
▲生产经营机制:积极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推动林地经营权交易市场建设,支持农户通过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开展林权流转。探索开展政府向社会主体购买国土绿化、经营管护等林业服务,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就地转为护林员。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类经营主体营造的森林和林木,可自愿向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办理林木相关权证,用于抵押贷款、流转、入股等。对参与荒山绿化的经营主体,可享受国家和省有关扶持政策。
▲社会参与机制:完善“谁破坏谁治理”责任机制,同步推进公路、铁路、水利、电力等工程建设的创面植被恢复。建立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绿化监督制度,工程主管部门要监管绿化和植被恢复情况。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探索建立多样化义务植树基地,推广村企结合、单位联合、军民共建等植树模式。
▲绿化成果管护机制:严格落实森林、林地等生态红线制度、森林林木采伐审批制度、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林地占用征收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林地逆转。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建设。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控减灾,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实施重点林业有害生物专项治理工程。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记者 王川 袁涛 李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