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

来源: 时间:2016-11-10 09:41:38 浏览次数:

    2016年7月27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下称《纲要》),再次强调以信息化驱动现代化为主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天之后,七部委联合出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信息化已经被明确视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重要手段。网约车作为信息技术普及与信息经济发展的代表性产物,得益于国家层面的信息化建设。公共政策是国家治理工具,政策的变迁反映出治理方式的转变。将两者联系起来看,对于当前信息化助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情况可以略见一斑。
    向治理主体赋能
    现代化是过程,信息化也是过程,探讨后者对前者的促进,首先需要明确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质,从而明确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信息化应该起到什么作用。
    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什么,既可以从观念导向的理想主义路径去理解,即着眼于理想中的现代国家治理图景,建构理论模型,并设计实施方案;也可以从问题导向的现实主义路径去理解,即着眼于现代化产生的现实治理问题,本着出现问题—克服问题的思路,探索解决方案。两种路径虽然殊途同归,但是相比前者,第二种路径可以规避从概念来到概念去的抽象描述,代之以对现实及其改善的直观认识,更具可操作性。所以我们认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国家治理主体对于人类社会在现代化进程中产生的一系列问题的适应与驾驭。而信息化助力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实现国家治理主体对于现代化问题的适应与驾驭的目标——信息化的作用应该是向国家治理主体赋能。
    重技术更应重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在4·19网信工作座谈会中指出,“网信工作要在践行新发展理念上先行一步”。这意味着,国家层面的信息化建设不应仅仅局限于技术工具层面的研发推广,还要积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
    现实中的信息化建设却在不同层面有所偏废,存在重技术轻理念的问题。在对待网约车问题上,市场与社会主体的信息化转型同时关照了理念与工具两个层面: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的同时,遵循互联网开放、共享的理念,孕育出顺风车、拼车等新型经济模式。而政府部门初期对于信息化的理解则止步于工具层面,并未触及深层次的理念转型:接受互联网(技术)+出租车,允许通过网络平台整合供需信息,减少出租车空驶率,但是对于互联网(理念)+私家车则严加管制。
    IBM曾以冷兵器时代到热兵器时代的变革形容大数据技术的出现。而我们强调,时代变革的关键不仅在于武器装备的升级换代,更在于排兵布阵与作战战术的相应调整——如此才能发挥热兵器的全部威力,将技术优势转化为战略优势。同理,以信息化助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要进行层面划分:其中工具层面是基础,理念层面才是要害,两个层面齐头并进才能实现信息化赋能的真正价值。
    重视推进次序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主要特征之一是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其中党和政府扮演元治理角色,协调市场、社会中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治国理政。所以,信息化的赋能对象首先应该是政府,确保政府部门的信息化水平同步于(甚至领先于)其他治理主体,才能确保其在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转型中处于主导地位。
    现实中多元治理主体的信息化水平却并未表现出步调一致,在有些方面存在市场与社会领先而政府相对滞后的问题。在网约车发展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起初试图以传统的管制手段应对因为网约车发展而可能出现或已现端倪的问题。但是,社会与市场主体以“用脚投票”的方式,如资本持续注入、乘客坚持使用、补贴管制对象等,令形势发生逆转,最终倒逼有关部门做出政策改变,即治理方式的转变。
    目前看来,政府已经走上了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转型道路。虽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转型还有待执行效果的进一步检验,但信息化的发展趋势不可逆转。接下来,促进多元治理主体间的关系,构成以党和政府为核心,其他主体为外围的“同心圆”仍然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工作重点。因此,一定要正确把握信息化建设的推进次序,以信息化助力国家治理现代化,关键在于发挥多元主体间的协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