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探索“林业碳汇+生态司法”协同机制

来源: 时间:2024-08-16 16:26:58 浏览次数:

近日,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成为三峡库区首张林业碳票签发后首例“林业碳汇+生态司法”碳汇赔偿案件。

近日,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成为三峡库区首张林业碳票签发后首例“林业碳汇+生态司法”碳汇赔偿案件。

2022年10月,向某甲在秭归县九畹溪镇与当地村民向某乙商议,由向某乙在本地联系村民卖树,由向某甲带帮工负责砍伐并收购。两人在明知卖树的5户村民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仍组织工人非法砍伐201株林木,蓄积总量49.22立方米,并由向某甲贩卖至枝江某木材市场。

案件审理过程中,林业部门技术人员测算出碳汇损失量并出具意见书,参照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挂牌协议交易收盘价,计算出被告人造成的林业碳汇损失金额,并向其解读森林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碳汇相关知识。经教育劝导,两人自愿以认购林业碳票的方式赔偿碳汇损失,认购89.45吨林业碳票,支付认购金8159元。此案成为全省首例在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适用林业碳汇的案例。

宜昌森林面积126.6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59.67%,森林生态系统碳储量4389万吨。林业碳汇项目在生态价值变现方面有独特优势。近年来,宜昌市充分发挥林长制引领作用,探索创新“林长+碳汇”机制,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精神,选定长阳、秭归两地作为试点县。今年4月,在湖北省内率先开发地方林业碳汇产品——林业碳票,破解森林生态产品“难度量、难交易、难变现”的问题,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同时,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宜昌市在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开展生态环境修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适用林业碳汇试点工作方案》,引导涉林案件违法行为人通过自愿认购林业碳汇的方式,替代履行生态环境修复和赔偿碳汇损失,建立湖北省首个“林业碳汇+生态司法”协同机制。

目前,宜昌正以长阳和秭归为试点,推进林业碳票开发交易,建立“林业碳汇+生态司法”协同机制。下一步,将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丰富“碳汇+会议”“碳汇+旅游”“碳汇+金融”等应用场景,不断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生态补偿制度,充分发挥森林多种功能,助力实现“双碳”目标。(隗权 曾强)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