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内蒙古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做好春季野生动物保护及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范工作,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林草局下发通知,全力保障春季野生动物迁徙、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全区12盟市要立足于林长制、平安建设工作,积极做好野生动植物收容救护、调查监测、濒危物种拯救保护等保护管理工作。科学严谨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防范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野生动物疫病传播扩散。同时,通过开展致害监测预警、种群调控、防控设施建设、建立野生动物致害保险机制等方式,做好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积极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