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推进现代林场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着力破解国有林场改革发展难题,释放国有林场发展活力,推进现代林场建设。
《意见》明确,将国有林场建设成为“体制机制健全、人员精简高效、森林经营科学、资源保护有力、产业发展充分、基础设施完善、林区富裕和谐”的现代林场。到2025年,全省建成现代林场16个,国有林场森林蓄积量达到3.2亿立方米。到2030年,全省建成现代林场40个,国有林场森林蓄积量达到3.5亿立方米。到2035年,全省国有林场全部建成现代林场,国有林场森林蓄积量达到4亿立方米。
《意见》提出7方面主要任务,一是健全国有林场体制机制。优化国有林场管理层级,规范国有林场名称,明确国有林场职责,支持分区分类探索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完善管护经营机制。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拓宽人员进入渠道,国有林场招录人员统一纳入农科生“订单式”培养计划进行培养。加强人员管理和人才培养。三是培育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推进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科学经营,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经县级以上林草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省级林草主管部门备案后严格实施,推进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融合发展。四是强化国有林场资源保护。国有林场应依法进行林权登记,由事业性质国有林场作为林权权利人申请不动产登记,取得相应不动产权证书。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资产未经批准不得转让、不得划转、不得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严禁无偿或低价出让。五是激发国有林场发展活力,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分类有序开发利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探索放活人工商品林经营。六是推进国有林场建设,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建设现代林场。七是建设和谐美丽新林区。统筹推进林场林区和周边村镇融合发展,弘扬生态文化。
国有林场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重要的基础设施,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完成后,其核心任务已经从“保生态、保民生”转变为“增资源、增活力”。《意见》的出台,为吉林省国有林场发展注入新动力,对引领新阶段新形势下的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吉林省将从三个方面做好推进与落实工作。一是合力推进深化林场改革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林草主管部门做好统筹协调和服务指导,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合力推进国有林场建设与发展。二是制定现代林场建设评价量化指标,定期开展现代林场申报、验收及命名,稳步推进现代林场建设。三是强化政策资金支持。将相关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国有林场。加大金融机构参与国有林场生态保护修复和产业发展力度。
来源: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