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改先行区
福建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方案,提出深化林改“十个先行”举措
日前,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实施方案》,明确至2025年,每年新增新型林业经营主体200家以上、林权流转200万亩以上;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8500亿元,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年总价值量达1.35万亿元;全省森林覆盖率继续保持全国首位,森林蓄积量增加2000万立方米。
方案提出了深化林改的“十个先行”举措。
在推进“三权分置”上先行,推进林地延包试点、林权流转等工作,进一步放活经营权。
在优化林权管理上先行,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善林权确权登记管理等机制。
在推进规模化股份制经营上先行,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鼓励探索林票和股份合作经营。
在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上先行,积极优化公益林布局,开展非重点区域天然林抚育和复合生态修复,实施全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
在创新采伐制度上先行,实行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控,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探索按面积批准采伐人工商品林。
在发展绿色产业上先行,扶持培育绿色富民产业,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加强集体林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林业机械补贴力度。
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上先行,健全公益林补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等制度。
在拓展林业碳汇上先行,健全监测体系,引导参与碳中和,稳步推进开发与交易。
在推进林业金融创新上先行,引导金融机构加强林业信贷支持,加大林业贷款贴息资金保障。
在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上先行,加快健全林长制,强化林业科技服务与社会化服务,推进智慧林业建设。(刘建波)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