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强化重点国有林区执法保障森林资源安全

来源: 时间:2023-09-22 10:01:16 浏览次数:

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有18个国有森工企业,有林地面积达320.74万公顷、森林蓄积量5.2亿立方米,分别占全省的38.33%、47.7%。如何保障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关系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关系全省高质量发展成果。

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有18个国有森工企业,有林地面积达320.74万公顷、森林蓄积量5.2亿立方米,分别占全省的38.33%、47.7%。如何保障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关系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关系全省高质量发展成果。

近年来,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不断加大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执法监管力度,层层设置森林资源监管机构、细化监督执法日常检查、督导林区建设项目实施、严厉查办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督查、群众举报、转办督办等新增行政案件明显下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对保护森林资源、推动国有林区改革、维护生态安全和林区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科学设置森林资源监管机构。省林草局成立了重点国有林执法监督局和省重点国有林区技术服务中心,承担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制定了《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监管办法(试行)》等文件,贯彻落实国家重点国有林区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向18家国有森工企业和长白山森工集团派驻19个监督执法常驻机构,承担监督、执法、考核等基础工作。森工企业负责森林资源日常巡护管理,共配置专职辅助监督执法人员298人。全省建立了一支专职负责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监督的执法队伍。

持续开展监督执法日常检查。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监督部门不断完善森林资源监督事项,对资源经营保护、林木采伐、造林更新、苗木质量检查、森林抚育、封山禁牧等实行常态化监督;发挥驻企人员实时动态监督作用,对森工企业履行森林资源保护职责和森林经营项目进行日常检查,监督林木采伐作业情况、林地行政许可决定执行情况,复核查验国有森工企业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移植等开展情况。截至目前,共开展征占用林地、采挖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行政许可事项监督303项,开展森林抚育等各类营造林工程日常监督57万公顷。

全程监督林区建设项目实施。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监督部门全程跟踪、现场督导国有林区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监督各类占用林地建设项目在审核审批后实施过程的合法合规性。在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及时处理各种违规现象,并进行行政处罚,要求及时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工程临时使用林地等一大批重大项目的行政许可决定监督52个。

查办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监督部门与各森工企业、森林公安等单位联合开展打击涉林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形成合力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与各森工企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与公检法机关加强沟通协作,有效解决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取证难、执行难等问题;依法组织查处重点国有林区范围内破坏森林资源的行政违法案件,严肃查处涉林违法犯罪,有的放矢解决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建立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远程监管执法系统,采取“远程执法+现场取证”双向配合的执法新模式提高办案效率。2021年7月至2022年年末,累计受理各类线索案件252件、立案248起、办结案件246起,林政罚款257.9万元,责令补种树木6868株,恢复植被19.56公顷,有效遏制了违法案件的发生,保护了森林资源安全。(魏静 艾海涛)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