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国家林草局驻福州专员办听取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关于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汇报。宜春市林业局、奉新县人民政府、相关市县(区)林业局等负责人参加汇报会。
在听取汇报后,福州专员办对宜春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客观指出了森林督查、资源监管和古树名木保护等问题和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要站在“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落实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主体责任,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大查办力度,形成震慑氛围。要扎实开展森林督查工作,提高自查与查处整改质量,确保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个到位”,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三是全力守好底线,筑牢保护防线。要坚持预防为主、防范未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按要求做好森林防火、古树名木保护、松材线虫病防治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四是加强森林经营,夯实发展根基。要全面加强森林经营,积极探索健康、稳定、科学的可持续经营模式,进一步提升森林质量,让绿水青山真正变成金山银山。五是压实林长责任,促进林长治。要做深做实林长制,以林长制为抓手,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林长制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
宜春市政府表示,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保护森林资源作为应尽的政治责任,细化分解任务清单,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强化森林经营,提升森林质量,推动宜春市林业高质量发展。(姜伟)
来源:国家林草局驻福州专员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