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院完成新疆2023年第一期与2022年第二期森林督查国家级复核

来源: 时间:2023-08-07 23:46:31 浏览次数:

近日,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3年森林督查的通知》要求,国家林草局西北院遥感信息中心与生态工程处共同完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第一期、2022年第二期森林督查自查成果的内业审核和外业复核工作。

近日,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3年森林督查的通知》要求,国家林草局西北院遥感信息中心与生态工程处共同完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第一期、2022年第二期森林督查自查成果的内业审核和外业复核工作。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森林督查复核办法》要求,西北院内业审核组采用森林督查暨林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对自查成果逐图斑进行审核,利用多期遥感影像比对,结合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林保规划、项目用地红线等数据进行套合分析,通过查阅现场照片、佐证材料等方式对自查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综合研判,重点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土地整理和毁林开垦等违法违规使用林地和违法违规采伐林木情况进行检查。

在全面完成新疆14个地州141个经营单位的森林督查自查成果内业审核后,西北院共抽调8名技术人员先后前往到乌鲁木齐市的米东区、克拉玛依市的乌尔禾区、阿克苏地区的库车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伊宁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轮台县、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的博乐市6个区县开展外业复核,依托森林督查暨林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结合档案资料查阅与多期高清遥感影像分析,重点关注自查结果与判读结果差异明显的图斑,对自查结果的完整性、规范性、正确性和一致性进行认真复核,准确掌握了变化图斑的现状地类、变化原因、面积范围等,并按要求编制完成了复核结果报告。

核查组要求各区县林草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责任,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全面完善,按时提交成果,继续推进查处整改。


 来源:国家林草局西北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