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吉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启动我省国有林场改革。
《方案》确定了改革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理顺管理体制,推动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实现管护方式创新和监管体制创新,推动林业发展模式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向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向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场新体制。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2017年年底前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主要任务,改革过渡期为5年。到2020年,全省国有林场森林面积增加200万亩以上,森林蓄积量增长5000万立方米以上,森林(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提升;富余人员基本安置,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国有林场数量整合40%以上,基本形成功能定位明确、层级清晰有序、人员精简高效、森林管护购买服务、资源监管分级实施的林场管理新体制。
《方案》明确了改革的范围:已经列入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数据库管理的国有林场、森林经营局、苇场、林木良种基地、森林公园、公益林管护中心等。国有苗圃合并到国有林场及目前由其他行业管理的国有林场划归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后,可纳入改革范围。国有林场改革采取“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办法,已经选择了13个县份先行开展试点,分别是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大安市、梨树县、伊通县、东丰县、东辽县、九台区、磐石市、汪清县、通化县、长白县、临江市。(记者 陈沫 通讯员 魏静)
《方案》确定了改革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理顺管理体制,推动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实现管护方式创新和监管体制创新,推动林业发展模式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向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向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场新体制。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2017年年底前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主要任务,改革过渡期为5年。到2020年,全省国有林场森林面积增加200万亩以上,森林蓄积量增长5000万立方米以上,森林(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提升;富余人员基本安置,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国有林场数量整合40%以上,基本形成功能定位明确、层级清晰有序、人员精简高效、森林管护购买服务、资源监管分级实施的林场管理新体制。
《方案》明确了改革的范围:已经列入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数据库管理的国有林场、森林经营局、苇场、林木良种基地、森林公园、公益林管护中心等。国有苗圃合并到国有林场及目前由其他行业管理的国有林场划归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后,可纳入改革范围。国有林场改革采取“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办法,已经选择了13个县份先行开展试点,分别是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大安市、梨树县、伊通县、东丰县、东辽县、九台区、磐石市、汪清县、通化县、长白县、临江市。(记者 陈沫 通讯员 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