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莒南“四强化四确保”助力“林长+检察长” 工作机制走深走实

来源: 时间:2023-05-29 09:51:10 浏览次数:

为深入落实山东省莒南县委、县政府关于林业发展的具体要求,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根据《莒南县林长制办公室、莒南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和全市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标准及“七个方面规范化”要求,山东省莒南县林长办采取“四强化四确保”措施助力“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走深走实。

为深入落实山东省莒南县委、县政府关于林业发展的具体要求,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根据《莒南县林长制办公室、莒南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和全市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标准及“七个方面规范化”要求,山东省莒南县林长办采取“四强化四确保”措施助力“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走深走实。

联合召开座谈会,强化沟通协作,确保凝聚生态保护合力。为推深做实“林长+检察长”工作,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不断提升林业生态治理法治化水平。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莒南县检察院、莒南县公安局、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召开“林长+检察长”工作座谈会。各部门针对森林防火情况、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森林病虫害防治、自然保护地保护、市场野生动植物管理、林业资源保护、生态诉讼等六个方面内容深入探讨交流,就人员配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调查协作、流程衔接、监督追责和宣传引导等达成共识,强化了部门协作,凝聚生态保护合力,为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资源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成立专项督导组,强化问题导向,确保整改落到实处。为进一步深化“林长+检察长”协作联动机制,不断规范提升林长制基层基础建设,莒南县林长制办公室与检察院联合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全县16个镇街林长制规范运行情况开展专项督导。督导组主要对各镇街林长制体系、制度落实、林长履责,镇级林长制办公室场所设置、人员配置、工作运行、档案管理、林长公示牌设立等方面进行了现场督导,查不足、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针对发现的采伐证办理、林业违法卫片整改、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口头纠正违法和书面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及时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纠正违法情形。截至目前,各镇街已全部依照督导要求节点完成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切实推动林长制源头治理落地落实。

联合开展“清风行动”,强化执法监督力度,确保维护良好生态秩序。针对春季野生动物繁殖季节捕捉售卖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督导组会同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个部门,开展了“2023清风行动”,对全县野生动植物交易场所、栖息地采用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了拉网巡查。排查野生动物违法猎捕、杀害、人工繁育、经营利用、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并建立了排查台账。共出动执法人员115人次,巡查花鸟鱼虫市场2处,农村大集18处,野生动物栖息地10处,立案查处3件。通过此次清风行动,严厉打击了非法捕猎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地震慑了非法分子的侥幸心理,有力维护了野生动植物管护良好秩序。

加大法治宣传,强化群众意识,确保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深入人心。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地球日”“爱鸟周”等宣传活动,到景区、公园、学校和农贸市场,通过在广场屏幕播放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摆放科普展板等方式向过往群众科普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相关知识。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6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50余次。通过巡查行动,使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成果得到了进一步巩固,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进一步提升。


 来源: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