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制实施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聚焦林草资源监管难点、卡点问题,充分发挥林长制引领作用,切实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监管,牢牢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加强部门协作 建立执法队伍
按照《关于印发<关于由公安机关在改革过渡期内行使部分林业行政处罚权执法相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林草部门主动与公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建立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培养机制,强化林草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从源头上解决林草行政执法能力薄弱、“本领恐慌”等问题。成立林草行政执法工作专班8个,林草专业技术鉴定工作专班8个,组织28人到同级公安部门跟班办案,为林草行政执法建立人才队伍。
严格林草执法 强化保护监管
地区林草局切实发挥林长制推动工作落实的“利剑”作用,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动向地级林长汇报,争取工作支持,促进林草督查工作不断走深走实。开展常态化林草督查机制,实现林草行政执法从“被动发现、运动查处”向“主动发现、常态查处”转变,极大地提高了发现和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的能力和水平,推动破坏林草资源案件“存量”清仓见底。深入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共摸排核实2013年以来疑似图斑3435个,查处整改违法图斑313个,查处整改完成率100%。“增量”案件大幅下降,2022年森林督查审核推送变化图斑875个,认定违法图斑49个,较2021年减少111个,降幅为70%。
建立沟通机制 主动靠前服务
建立“横向”相互通报、“纵向”上下联动、“双向”协调协商的“三个绿色通道”。年初按照地区林长办工作要求,第一时间取得项目清单,梳理2023年塔城地区各县市涉林草建设项目85个、自治区级涉林草重大项目20个。主动对接、专人盯办、提前介入,全力做好咨询答疑、选址建议、方案优化、报件资料准备等技术支持、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帮助项目建设单位及时解决林草手续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举办建设项目依法使用林地、草原有关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通过专家授课、现场互动、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全面系统讲解林草相关法律法规及审批程序,进一步加深了地区行业部门对林草依法行政的理解,为依法依规使用林草地、优化林草营商环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闫丽丹)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