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化市自2021年林长制改革实施以来,坚持把推行林长制作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内容,聚焦森林质量提升、林业产业提效、管护能力提高三大目标,积极在“林”上精准发力,在“长”上履职尽责,在“制”上探索创新,林长制各项工作运行良好,阶段成效显现。
聚焦组织体系健全,着力提升林业治理能力。全市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体系。设立四级林长共1341名,设立网格长、网格员1788名,成立各级林长办92个,划分网格1107块,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新机制,实现林长组织体系全覆盖。全市围绕林长制工作开展,共投入资金3182.4万元,其中基础设施投入547.6万元、队伍建设投入2634.8万元。设置公示牌、宣传牌点位2093个。开展林长巡林调研1344次,签发总林长令9次、指示批示12次,督导整改重点问题3项,推动林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转变。
聚焦工作机制创新,着力推动林长制各项制度有效落实。出台了《通化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和《林长巡林制度》《林长制会议制度》《林长制信息公示制度》等7项配套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督促相关单位协同推进林长制工作。大力推行责任清单化、业务图表化、常识手册化、工作机制化、示范模板化等“五化”工作方法。出台《林长制激励措施实施办法》、《林长制工作考核制度》,进一步增强林长制工作成效,积极构建森林保护发展长效机制。推出“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等工作模式,形成了林长牵头负责、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合力。
聚焦“增绿”目标,着力提升森林生态功能。积极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了总投资4789万元的哈泥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基本建设项目;完成各类造林面积6.5万亩,超额完成省下达的指标任务;开展义务植树956亩,创建义务植树尽责基地45个,尽责率100%;完成村屯绿化任务52个,完成率100%。目前,全市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国家森林公园5个、国家湿地公园2个,实现全域县(市)均为省级森林城市。
聚焦“护绿”任务,着力维护生态安全。各级林长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巡林制度,着力防范和化解林草资源安全风险,森林防火成效显著。各级林长督导检查森林防火工作2860余人次,及时整改各类防火隐患和问题192个,有效推动各项防范措施落地落实落细,确保年内森林火灾“零”发生,全市实现连续68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积极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实现年内全市无新增疫区目标。扎实开展“打击毁林毁湿”等专项行动,全市共查办各类林业行政案件100余起,恢复森林植被2.12公顷。
聚焦“两山”理论实践转化,着力推动林业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十大行动、百项工程”任务目标,聚力保护与发展,全力推进林特山珍产业提档升级。制定《通化市林特山珍产业集群(产业链)推进工作方案》《“林长+林业产业链长”双推进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国家战略储备林、长白山特色经济林等示范基地建设,释放林业发展活力。目前,全市以红松果林、山核桃、大榛子等为主的果材林培育面积达到53.4万亩,以林下参、林下天麻、林下细辛、林下三枝九叶草等为主的林下中药材种植面积发展到41.77万亩。2022年,预计全市林业总产值可实现170亿元,同比增长5%。(李岩)
来源: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