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和州林长制办公室联合制发《推行“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林长制长效机制,促进行政履职和生态司法的衔接配合。
协作机制包括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民事司法保护协作、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协作、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等4个方面内容,建立联席会议、司法协作、信息通报、联合督办、交流培训、生态利民等保障机制,发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林长制工作机构及有关成员单位职能优势,不断提升林草法治化治理水平,形成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资源的强大合力。(林凤)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