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建立以来,各级林长制办公室与同级检察机关密切协作,自治区林长制办公室已向自治区检察院移送典型性公益诉讼线索15件,有效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林长制办公室与自治区检察院签署《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围绕保护好内蒙古森林草原资源,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工作会商、协作保障、联合督办、普法宣传、联合培训、联合部署专项活动等10项工作机制。
同年,内蒙古部署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自治区林草局与检察院、公安厅、法院等部门紧密合作,集中研判排查核查出4237件涉刑问题案件。自治区林草局还与检察机关联合开展“检察公益林”基地建设,针对非法破坏草原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建立公益保护林,形成劳役补偿、异地修复、替代修复等多种草原林地修复新模式。目前,全区已共建立“检察公益林”“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37个,累计补植复绿3.3万亩。(郭利平)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