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建立“三长”联合管护机制 守护湿地生态

来源: 时间:2022-09-29 10:37:50 浏览次数:

近日,山东省威海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威海市林业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有关同志联合介绍了《关于建立“林长+河湖长+湾长”湿地联合管护工作机制的意见》并回答记者问。

近日,山东省威海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威海市林业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有关同志联合介绍了《关于建立“林长+河湖长+湾长”湿地联合管护工作机制的意见》并回答记者问。

2022年7月,威海市林长制办公室、市河长制办公室、市湾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林长+河湖长+湾长”湿地联合管护工作机制的意见》。《意见》指出,2022年底前,在威海市建立“林长+河湖长+湾长”湿地联合管护工作机制,着力构建三长协作、部门联动的湿地保护管理新格局,提升全市湿地保护、修复和管理能力。

《意见》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林业部门要会同各有关部门建立湿地保护专家咨询机制,组织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制定发布一般湿地保护名录和范围。水利部门要加强对河流、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湿地的管理和保护。海洋部门要加强对滨海湿地的管理和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滨海湿地。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城市湿地的管理和保护。”

《意见》提出建立三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湿地保护管理信息共享制度。河长办、湾长办及林长办各有关成员单位依据湿地数据,明确职责范围内的湿地管护责任,组织开展湿地保护、修复、管理有关工作。二是建立湿地保护管理专家咨询制度。组建以河长办、湾长办及林长办各有关成员单位技术专家为主要成员的湿地保护专家咨询队伍。三是建立湿地保护管理协作制度。林长办、河长办和湾长办组织各有关成员单位,共同开展普法宣传、探索建立完善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推广湿地保护先进技术等湿地保护修复有关工作。

《意见》制定了四个工作措施:一是切实提高认识,依法依规开展湿地保护工作。二是严格管控要求,规范工程项目占用湿地的行为。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要征求林业主管部门意见,避让湿地。三是提升生态功能,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四是扎实组织落实,全面完成管护任务目标。确保到2025年威海市湿地保护率达到70%以上。

下一步,威海市将深入落实《意见》,建立健全湿地管护三项工作机制。目前,已协调市自然资源局将国土三调湿地数据共享给市生态环境局、水务、住建和海洋发展等湿地监管部门,各相关部门将依据湿地数据,明确职责范围内的湿地管护责任,组织开展湿地保护、修复、管理有关工作。另外,已组织各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对接湿地监管各相关部门,牵头细化湿地管护责任,全面摸清查实国土三调湿地管护情况,确保湿地管护协调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日常巡查巡护到位。


来源: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