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甘肃省酒泉市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 “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在保障湿地生态功能和永续利用,为人民群众提供共享绿意空间的同时,实现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
一是着力宣传教育,强化保护意识。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6.5”环境日通过电子屏展示、悬挂横幅、发送短信,开展“全面贯彻湿地保护法,共建碧水蓝天好家园”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的系列宣传活动,全面系统宣传讲解了《湿地保护法》及保护湿地、呵护湿地的重要性。通过宣传,公众对湿地的认知度和参与湿地保护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形成了全社会关注湿地、全民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
二是着力摸清底数,合理保护恢复。结合国土“三调”数据成果,对全市湿地资源进行详细调查,掌握现有湿地类型、分布面积等信息,彻底摸清湿地资源底数,提高了湿地保护修复的针对性,为持续保护、修复、利用湿地奠定基础。截至目前,全市湿地面积达721.23万亩,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86%,已建成国际重要湿地1处、建立国家湿地公园2个、湿地类型保护区5个,湿地保护率达60%以上。
三是着力修复治理,提升湿地功能。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先后在两个国家湿地公园,三个省级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集中实施了湿地保育恢复、湿地资源监测、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普宣教、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累计投资335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恢复了湿地的自然风貌,野生动植物栖息环境得到有效保护,进一步提升了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四是着力依法审批,规范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在全面保护、面积不减、不损害湿地生态功能的前提下,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加强项目征占用湿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督促湿地保护和修复方案落实到位。截至目前,依法审批项目征占用一般湿地8件。
五是着力巡护监测,维护生态安全。完善县、乡、村三级管护联动网络,建立了湿地管护员制度,加大湿地日常巡护管理力度,今年已累计出动巡护人员336人次、巡护车辆112台次,有效杜绝了各类违法行为发生。同时,组建专业队伍,对水环境质量、湿地土壤、湿地植物、湿地动物和湿地外来入侵物种等湿地生物多样性现状、湿地生态环境变化趋势进行了全面监测,通过监测,使湿地生态系统的自然性、稳定性和完整性有效提升。
来源: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