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召开林地湿地生态补偿年度考核

来源: 时间:2022-09-13 09:52:45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用好生态补偿政策,切实加强全市林地、湿地管理,上海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于近日共同组织召开全市林地、湿地生态补偿考核工作会。市发改委地区处、市财政局预算处、市绿化市容局林业处、保护处、财务处和市林业总站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为进一步用好生态补偿政策,切实加强全市林地、湿地管理,上海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于近日共同组织召开全市林地、湿地生态补偿考核工作会。市发改委地区处、市财政局预算处、市绿化市容局林业处、保护处、财务处和市林业总站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考核组在听取情况汇报后,一致认为各区在对生态补偿政策把握和资金使用上还存在不平衡现象,会议要求,一是落实管养责任。各区应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契机,落实林地、湿地等生态资源管养责任,确保管护措施和管护政策到位。二是规范资金使用。各区要提出具体生态项目和资金需求,并根据需要提出转移到各镇的资金及使用方向,同时强化考核监督力度,确保生态补偿资金的合理合规使用。三是深化考核制度。市相关部门将结合本轮生态补偿政策评估,围绕双碳目标,调整并优化考核重点,提高林地质量的考核权重,进一步深化本市生态补偿制度改革。

上海市自2017年制定并下发《上海市林地生态补偿考核办法》以来,已连续五年开展生态补偿工作考核,成效显著。一是考核指标日趋全面。重点围绕森林覆盖率指标、建立公益林管护机制、养护质量、经济果林结构优化、林政执法、乡镇林业队伍、湿地生态修复、湿地监测评估和保护宣传以及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等;二是会商机制日趋完善。市三方会考,区三方应考,建立了市区三方会商机制。由市绿化市容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组成联合工作考核组,围绕考核内容,对各区生态补偿工作进行逐一、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来年核拨生态补偿资金依据之一,提高了生态补偿资金使用实效。三是政策享用日趋到位。市对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中明确了在纳入市对区均衡性转移支付体系中的资金来源、分配办法、资金使用和资金管理等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生态补偿政策的使用范围,增加了林业部门享受生态补偿政策的获得感。


来源:上海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