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5日至8月4日,国家林草局规划院受山东省林业保护和发展中心委托赴山东省泰安、临沂、青岛、日照等市县调研全民所有森林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
2022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方案》,明确要探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2022年7月,山东省《山东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实施总体方案》正式印发,以“主张所有、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落实权益”的所有者职责为主线,开展土地、海洋、森林、湿地、水五类自然资源资产的委托代理机制开展试点,国家林草局规划院负责承担森林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课题研究工作。
调研团队先后通过集中座谈和材料收集获取了40处国有林场构建全民所有森林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基础资料,并现场调研考察了徂徕山、原山、崂山、昆嵛山、机械林场等十余处重点国有林场,实地了解了当前山东省国有林场改革后管理体制、权责分工、林长制建设、红色旅游、收益分配、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现状。
下一步,调研团队将继续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山东森林资源实际情况,在创新开展森林资源培育与恢复主要措施成效、自然资源所有权委托代理背景下红色教育资源保护利用、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所有权管理体制、国有林业企业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出资人职责制度、森林资源代理履职情况监督机制、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及收益管理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
来源: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