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临沂市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评审会议召开,市林业局有关领导,费县、郯城和兰山等7个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项目编报负责同志参会。
各县区逐一汇报工作后,与会专家针对陈述内容和申报材料中存在的疑问,围绕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和范围、投资估算和绩效目标等进行现场质询并进行认真讨论。在此基础上,按照立项依据充分、建设规模合理、投资估算符合实际、预期效益明显等标准对每个项目提出书面评审意见。
通过评审,发现县区在项目策划方面存在以下问题:有的超资金使用范围策划项目内容或者投资概算不合规、不细致;有的规模小、投资少,起不到示范引领作用;有的建设内容不具体、措施针对性不强;有的项目没有设置绩效指标或者指标设置不合理等。
此次评审会上,7个县区共提报19个项目,规划使用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465.68万元,涉及林业生态修复保护工程、林长科技创新示范区建设工程、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和乡村绿化美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程、森林防火能力提升工程等六类。经专家评审,最终有14个项目通过评审,3个项目进一步论证重新提报,2个项目不符合相关规定,不予立项。
会议要求,项目县要针对评审发现的问题,修改完善后报市林业局备案。后续再组织实施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各县区要认真学习《关于修改〈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沂市财政局、临沂市林业局关于印发〈临沂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管理法〉的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资金使用范围及时策划提报项目,对评审通过的项目,要加快项目实施和进度、绩效管理,增强预算执行力。市林业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力争将项目打造成精品、亮点和示范点,示范引领科学绿化深入推进,为绿色沂蒙建设贡献力量。
来源: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