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临夏州全面建成四级林长制责任体系

来源: 时间:2022-01-22 13:45:09 浏览次数:

2021年,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全面推行林长制。制定了《临夏州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临夏州林长制州级会议制度》《临夏州林长制督查制度》《临夏州林长制信息报送和公开制度》

2021年,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全面推行林长制。制定了《临夏州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临夏州林长制州级会议制度》《临夏州林长制督查制度》《临夏州林长制信息报送和公开制度》和《临夏州林长制工作部门协作制度》等配套制度,成立了由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了州级林长责任体系,组建了州级林长制办公室。各县(市)按照州上的统一部署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定方案、明责任、促进度、抓落实,林长制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目前,临夏自治州、县、乡、村四级林长责任体系已全面建立。临夏自治州总林长由州委书记、州长担任,州级林长由州委副书记、部分州委常委和副州长担任,全州划分8个州级林长责任区域,明确了目标任务。临夏自治州委组织部、发展改革、财政等14个部门组成林长制成员单位,州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州林草局。全州共设立各级总林长1794人,其中:州级总林长2人、县市级总林长16人、乡镇级总林长277人、村级总林长1499人;共设立各级林长4090人,其中:州级林长11人、县市级林长115人、乡镇级林长1130人、村级林长2834人。

今后,临夏自治州林长制领导小组将安排部署林长制各项工作,督促各级林长开展巡林督查。由临夏自治州林长制办公室组织开展各级林长制工作考核;进一步完善以村级林长、护林员和草管员为主体的“一长两员”源头管理体系,着力抓好森林草原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组织实施好林草生态修复工程,加强林草产业提质增效;建立林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对破坏林草资源的打击力度,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