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林业局组织开展《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宣传活动

来源: 时间:2020-12-10 10:30:38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实施《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0年12月1日,陕西省林业局组织全省森防系统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12月10日讯  为全面贯彻实施《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0年12月1日,陕西省林业局组织全省森防系统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12月1日,陕西省市县(局)森防系统集中开展《条例》宣传活动。据统计,该省累计出动宣传人员1627人次,摆放宣传展板657幅,在公园广场、主要交通要道张贴和悬挂宣传标语、条幅888条,向群众发放《条例》单行本12600本;发放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宣传彩页156010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解答公众提问1762人;各级林检机构深入开展送《条例》进企业活动,向291家涉木涉苗企业发放宣传材料;出动《条例》宣传车170辆,设置宣传广播播放点85处,多媒体LED显示屏滚动播放33处,各级林检机构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QQ群等新媒体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利用手机发送宣传短信12万多条,部分市县召开学习研讨会、《条例》解读培训会等,该省累计宣传群众67430人。在宣传活动当日,各地还邀请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中国绿色时报等新闻单位参与报导活动情况,扩大了林业有害生物依法防控知识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通过全面普法宣传活动,提高了公众对《条例》的知晓率,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遵章守法和科学防控林业有害生物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参与防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良好氛围,增强了全社会参与防治检疫工作的主动性,为《条例》的全面贯彻执行打下坚实基础。《条例》的实施对保护该省森林资源安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动陕西林业发展高质量、生态空间高颜值,实现全省生态环境向深绿色转变具有重大意义。(林草防治总站)


来源:林草防治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