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12月7日讯 北京市“十三五”期间集体林业改革发展成效显著。一是完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自2017年起,山区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由每亩40元提高到70元;完善生态公益林保险制度,列入森林保险的林地面积达1159万亩,提高林业抗灾减灾能力。二是圆满完成房山区新一轮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任务:成立了大石窝集体林场和水峪集体林场,探索集体林地经营管护新模式;完成了大安山乡森林经营管理制度创新任务,对近万亩生态林实施疏伐、修枝、割灌、除草、扩堰等,有效提升森林健康管理水平;打造水峪村“峪壶峰”旅游景区、中山村红叶特色旅游景区、瞧煤涧村瞧涧峰越野度假综合体验区,通过发展林下经济、提升自然景观、完善基础设施,形成了三产融合发展的森林景观利用模式。三是完成新型集体林场试点任务,组建新型集体林场30个,涉及9个区、45个乡镇、463个村,经营管理集体生态公益林32万亩,为当地提供5488个就业岗位,聘用当地农民4642个。四是大力推进林下经济建设,林下经济当年累存面积20.57万亩,产值达18.6亿元,延庆、怀柔、房山、门头沟等10个区形成了林药、林花、林菌、林游等十大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