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11月11日讯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加强秋冬季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 中共中央政法委 公安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加强野生植物保护的通知》要求,11月2日至5日,内蒙古专员办对赤峰市开展了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和野生植物保护督导工作。
检查组了解了赤峰市林草局开展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的总体情况,并对克什克腾旗、巴林右旗、阿鲁科尔沁旗保护区日常巡护工作开展、伤病鸟救治、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科研监测工作、宣传教育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机制建设情况、鸟类迁徙、打击猎捕野生鸟类违法犯罪等情况的汇报。同时,检查组对野生植物保护情况进行了督导。(内蒙古专员办)
来源:内蒙古专员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