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10月13日讯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湖南省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森林城市管理办法》规定,9月16日至30日,省政府办公厅、省林业局和国家林草局中南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省林勘院等有关单位专家组成省级森林城市核验组,轻车简从对宁远县、武冈市、新邵县、邵东市、湘潭县、韶山市进行了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实地核查。
省核验组认真按照测评体系规范操作,对照《湖南省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创建县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等要求,从城市森林网络、城市森林健康、城市林业经济、城市生态文化、城市森林管理等5个方面,通过查阅资料、考察现场、随机发放问卷、召开意见交流会等方式,对六县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
在实地核查前,省级森林城市核验组组织专家在9月11日至15日对六县(市)提交的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报告、省级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自查报告、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了集中评审,并于9月15日召开了湖南省森林城市核验工作部署会。
开展森林城市建设是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增加人民群众生态福祉的重要手段,是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和生态强省建设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在2017年专门下发《关于开展湖南省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制定《湖南省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省林业局印发《湖南省森林城市管理办法》,全面启动了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各地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全省已有40个县(市、区)通过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备案,20个县(市、区)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通过评审并实施,8个县(市、区)正在开展国家和省级森林城市同创。(湖南省林业局)
来源:湖南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