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9月24日讯 9月14日至1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杭州)抽检组来我省开展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土壤质量监测抽检核桃采样工作。抽检组先后深入吕梁市汾阳市、孝义市和晋中市太谷区、左权县等2市4县(市、区)12个取样点进行了现场抽样。在每个抽样点,抽检人员严格按照规范抽检程序,对核桃产品及其产地土壤的进行了采样。分别抽取核桃样品1份(2公斤/份)、土壤1份(1.5公斤/份),并进行了现场抽样封存。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0年林产品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山西省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土壤进行质量监测,今年我省分配的具体抽检任务为核桃及其产地土壤共30批次(核桃30批次、产地土壤30批次),承检机构为国家林草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杭州)。
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检测工作,是保障消费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食用林产品生产环节监管,从源头把关,提高林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下一步,我省将认真落实国家、省食安委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抓好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土壤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严防严控严管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认真开展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进一步提升全省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努力营造食品安全共建共享氛围。(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来源: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