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9月18日讯 为进一步加强林地管理,规范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批工作,更好的优化推进全市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9月14日,上海市林业局召开建设项目占用林地行政许可工作专题会议,副局长顾晓君、副局长汤臣栋、二级巡视员朱建华出席了会议,局行政许可处、林业处、规划发展处、政策法规处(研究室)和执法稽查处的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局行政许可处按照有关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前期审批与批后监管的工作指示要求,结合当前全市重大建设项目涉及占用林地的现状情况,从强化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环节、森林资源监督、许可事项批后监管等管理工作,形成审批工作闭环管理进行了专题汇报。林业处、规划发展处、政策法规处(研究室)和执法稽查处的负责同志分别对汇报材料中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朱建华从内部流程上要把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的范围、对象、林地区位规模摸清楚,从审批机制上要站在市级层面建立完善形成审批工作机制,从立法监督上要制定法律法规等三个方面提出工作建议。
汤臣栋指出,林地是非常重要的战备资源,作为行业管理部门,巩固好发展好上海林地意义格外重要。一要解决好市领导关注的问题,围绕实现重大建设项目从规划上与区级层面达成共识,服务好重大项目建设需要。二要加快对征占用林地行政审批许可的法规出台,把握好“生态优先、可持续发展,节约利用、绿色发展,统筹协调、优化发展,政府主导、量质并举”四个原则。并指出对补建林地规划、占补平衡等前置性工作中要进一步具体细化。
顾晓君肯定了各业务处在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前期配合行政许可处的审批工作。对下一步的工作要求提出,在共识一致的前提下,就解决现状与长远问题,管理与推进问题,要以行政许可为“牛鼻子”抓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由行政许可处牵头,从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具体行政审批的意见上进一步完善明确;二是由林业处牵头,制定重大项目征占用林地实施方案,通过实施方案守住林地,从管理层面上进一步规范森林资源管理;三是由法规处牵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结合上海林地的特殊性制定出台相关法规,明确具体森林资源管理要求条目,从长远角度上把上海的林业管理从法律保障上管好。(上海市林业局)
来源:上海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