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时报7月28日报道(记者 马雨晶) 7月23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督查工作程序,督促地方严格落实责任制。
国家林草局计划在每年4月-5月春季防火期和9月-10月秋季防火期对各地森林草原防火情况进行督查。督查以国家林草局名义及委托各派出机构组织开展,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进行,对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情况、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情况、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管理责任情况、检查森林草原经营单位履行防火主体责任情况、火源管控情况、宣传教育情况、森林草原早期火情处理能力情况等方面进行督查。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林草局将公开通报,提出整改要求并限期反馈落实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需要中央解决的问题将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对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国家林草局将建议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进行问责追责。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