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29日从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了解到,截至目前,云南省已划建360处自然保护地,保护面积达8294.6万亩,基本建立了完整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在筑牢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动植物王国”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王卫斌说,截至目前,云南省已划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矿山公园、沙漠(石漠)公园、水利风景区及国际履约的自然保护地等11类360处自然保护地,保护面积达8294.6万亩,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4.32%,基本建立了完整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日前审议通过的《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按照该条例的相关规定,云南省规划到2025年,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优化,构建统一的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管理体制;到2035年,显著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效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争取设立一批国家公园,建成具有云南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确保自然保护地占云南国土面积18%以上。(记者 赵珮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