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函人〔2020〕1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森工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各有关高校: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有关部署,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广大林草学科大中专毕业生献身林草事业,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第二届“扎根基层工作、献身林草事业”林草学科优秀毕业生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扎根基层、服务林草事业发展,为推动基层林草改革和事业发展作出贡献的林草学科大中专毕业生。
二、遴选条件
“扎根基层工作、献身林草事业”林草学科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应为工作在林业和草原现代化建设一线的基层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党和国家事业,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二)中专以上林草学科专业毕业。
(三)热爱林草事业,扎根林草基层(原则上为县级及以下林草机构或艰苦边远地区林草工作第一线)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精通业务工作,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取得较为突出的业绩成效和社会贡献。
(五)连续在林草基层工作5年或累计工作10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现仍在林草基层工作。事迹特别突出的可不受工作时间限制,但须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函。
(六)工作实绩突出,事迹感人。既可以是立足本职工作,在开展资源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国土绿化、生态修复、灾害防控、林草执法、规划设计、产业建设、改革创新、基础保障以及管理等某个方面开拓进取,取得了重大成绩的个人,也可以是在艰苦边远地区长期默默奉献,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为服务林区(牧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的典型等。
(七)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时间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事迹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遴选名额
遴选30名以内。
四、组织实施
(一)遴选工作由我局人事司负责,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办公室)、中国林业教育学会具体组织实施。成立遴选工作办公室,设在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办公室),负责遴选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等。
(二)遴选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或高等院校把关、专家评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终审的方式。
(三)各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教育)最多可推荐2名候选人(须为本校毕业生)参与遴选;各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最多可推荐4名候选人(须为本地区从业人员)参与遴选。其他途径推荐人员不予受理。
(四)各地各单位要积极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个人按程序参与遴选,择优推荐,认真审核,保证上报材料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于2020年7月15日前将所有材料报送遴选工作办公室(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各地各单位上报材料应包括“扎根基层工作、献身林草事业”林草学科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汇总表、推荐申报表(见附件1、2,请直接从中国绿色人才网http://lsrc.forestry.gov.cn/下载)以及个人详细事迹材料纸质版各2份,WORD、PDF电子文档各1份,电子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凸显候选人工作特质的图片(jpg/jpeg格式)5幅;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各1份。
五、联系方式
(一)国家林草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人才开发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办公室)
联系人:张永生 李申
电 话:010—84238763(兼传真) 13621062622 84239342
(二)中国林业教育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田阳 王壮
电 话:010—62337705
(三)国家林草局人事司教育培训处
联系人:张英帅
电 话:010—84239729
特此通知。
附件:1.“扎根基层工作、献身林草事业”林草学科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2.“扎根基层工作、献身林草事业”林草学科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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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