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草原火灾需要多点发力
刘加文
我国是一个草原资源大国,也是草原火灾发生比较严重的国家,全国近4亿公顷草原,火灾易发区占1/3。2011年-2017年,全国年均发生草原火灾92起,年均受害面积5.39万公顷。全面提升草原防扑火能力和水平,才能更好地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我国草原火灾具有季节性明显、区域性突出、突发性较强、境外火威胁大等特点。
季节性明显。草原火灾一般发生在每年春季3月-6月和秋季9月-11月。春季,随着草原地区积雪融化,大风天气增多,是草原火灾的高发期。秋季,草原植被枯黄,降雨减少,是草原火灾易发期。
区域性突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兴安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以及四川、青海、甘肃的部分草原地区是草原火灾的多发区。
突发性较强。草原枯落物着火点低,极易燃烧,一旦发生火灾,蔓延速度快,火线长,火势猛。加之草原地区风向多变,人畜转移困难,极易造成伤亡。
境外火威胁大。蒙古、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与我国毗邻的地区火灾频繁,境外火经常蔓延至我国境内。今年4月19日,境外草原火灾再次向我国边境 线蔓延,对我国草原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我国高度重视草原防火工作。国务院于1993年颁布实施《草原防火条例》,并于2008年进行了修订。2000年-2018年,中央累计投入资金20多亿元,加强防火指挥中心、防火物资库(站)、边境草原防火隔离带等建设。我国不断健全草原火灾应急体系,覆盖国家、省、地、县的四级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草原火灾应急管理体制也初步建立。全国共有县级以上草原防火机构700多个。各级草原防火部门积极推进地区联防、专群联防、草林联防、军地联防等方式,整合力量、优势互补,初步建立了有效的草原防火应急联动机制。
当前,我国草原防扑火工作又面临新的严峻形势,必须百倍警惕、高度重视。
地表可燃物增多。随着草原生态建设力度的加大,禁牧休牧等管理措施的不断落实,植被高度、盖度、产量持续增加,草原生态状况逐步好转,但也使草原可燃物存量逐渐增加,高火险等级的草原面积也随之不断扩大。
火源管理难度加大。随着草原旅游开发、牧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交通条件的改善,草原上人类活动日益频繁,进入草原地区的人员逐年增加,野外用火现象增多。加之传统的烧荒、烧茬,上坟烧纸、烧香等行为屡禁不止,给防范草原火灾带来很大难度。
境外草原火灾频发。近年来,靠近我国边境草原地区的境外火发生频率、持续时间、燃烧面积、火线长度等均呈上升趋势,对我国边境地区草原及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加之边境地区往往地形复杂、交通不便、人烟稀 少,火情监测报告和扑救难度往往较大。
草原火灾对森林的威胁不断加大。随着森林、草原生态环境的整体逐步改善,林下及周边草丛火险等级也不断提升。我国一些森林火灾往往首先是由于地面草丛植被火灾引起。
防灾减灾救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从政治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草原防扑火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草原防扑火能力。
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引导,倡导安全用火、文明用火,增强草原防火意识,提高避灾防灾和自救互助能力。
强化火源管理。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并重,加强对进入草原的牧民、游人、药草采集人员、施工人员等的用火管理。在高火险时段,对重点路口、地段严防死守,严格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把火灾杜绝在萌芽状态。
完善应急反应机制。要落实最充分的应急处置准备,完善应急预案,配强应急队伍,严格信息报送,加强预警监测,切实做到灾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最 大限度减少草原火灾损失。
落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部门负责制及群众联防联保责任制。在充分发挥广大农牧民防火主体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警民联防、军民联防、专群联防,协同作战,提高草原火灾防扑能力。
提升装备设施水平。加强草原防火物资保障系统和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防火隔离带建设,提高防扑火器具、交通工具和通信网络等装备水平。(刘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