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近日印发通知,安排部署清明节和“五一”节日期间林业安全生产工作,对做好林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防范林业行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通知》要求,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局各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节日特点和林业生产经营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相关工作措施,确保防范措施到人到岗。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提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不断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要重点关注森林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问题,着力防范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要进一步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属地监管。
《通知》强调,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局各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渠道畅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地区、主管业务工作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并启动预案,主要负责同志要迅速到达现场,及时稳妥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林改司)